关于出资协议书锦集6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资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及名义股东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________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________。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占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3、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享有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
(2)甲方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无条件的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履行作为股东的全部义务。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2)乙方不承担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
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且乙方不得主动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但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主动配合甲方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若目标公司须该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与获知该信息的当日通知甲方。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
(5)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名义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三、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发生其他协议终止情形的。
(二)协议终止后,乙方以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冲突条款,仍按本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后成立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父母)甲方:
(儿子)乙方:
为明确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的承担及其他财产权益,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为乙方婚前购置的房产( )且以乙方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应视为甲方所有,甲方付完 ( )元人民币首付款并支付所有房贷及其他购房所需款项。
二、如出售此房产,须经甲方同意,因卖房所带来的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三、如此房产进行拆迁安置,在拆迁后的还款还房,甲方将继续享有全部权益。所得安置房和款项均由甲方进行处置。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包括拆迁安置后的房产);如以后房产证加他人姓名,需甲方书面签字同意,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被视作房屋的共有人,甲方对此房产继续拥有全部权益。
五、甲方享有上述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完整所有权,乙方不享有收益、处置等权利,并不得干涉甲方行使上述权利。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员工
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更加激励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使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此以下协议:
一、入股的条件及对象:
1.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主管审批同意,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2. 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基层员工为辅为入股对象的指导思想。
二、员工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1. 该股份享受企业该年度纯利润的受益权,可以参与分红。
2. 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3. 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三、入股政策
1. 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2. 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
3. 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4. 本次入股的股份金额 占 %
5.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方式,入股资金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分红政策
1. 年度纯利润的计算办法:结算单位该财政年度的总收入-该财政年度的总成本=该财政年度纯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税收、经营费用(差旅费、通讯费等),等其他开支。
2. 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50%为当年的分红,另外50%利润进入该公司储备金,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分红。
3. 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每年阳历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结算后,1月内分红,一年一次。
4. 每半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纯利润的情况。
5. 如公司亏损则不分红。
6. 股改不是发福利,已入股的公司骨干,如未能有效行驶股东权利或义务,或不能完成公司赋予的任务,报董事会审议,可以减股或赎回股权。
五、退出政策
1. 转让时股本金按当时所在公司盈亏的净资产核算。
2. 转让时要有董事会通过,否则不得转让。
3. 五年内离职的只退还股本金,五年以后离职的'双倍退还本金。
4. 入股员工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区域参与、投资相同或相似行业,否则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密协议: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有保密责任,一旦发现泄密,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其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入股款到账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
投资入股协议书 本协议的投资方分别为: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作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订立本协议。各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一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金额为人民币60万元(陆拾万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乙方根据公司建设厂房、采购设备的进度以及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情况适时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资。 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依上述两项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第二条 入股及股份的转让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后,方视为乙方业已入股,成为公司股东。乙方转让股份,须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第三条 股东(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 、依据30%的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承担公司亏损;
3 、对成为公司股东之前的公司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成为公司股东之后,若由于公司清偿乙方成为股东之前的债务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 、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工作。
5 、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第四条 承诺 甲方承诺,潍坊东旭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系合法注册,现依法经营的合法公司,否则,向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还有其他损失,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若迟延支付款项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应给予相应的赔偿;若甲方因重大过错,致使公司遭受资金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且须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书共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住房相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以座落于 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双方同意以甲方自有房屋作价出资入股乙方,办理相关房屋买卖手续。
第二条:甲方出资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产权人 ,产权证号 。
第三条:甲方出资入股的房地产经过专业评估,评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元。乙方目前注册资本为 元。甲方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四条: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及所有权转交给乙方所有。
第六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所购房屋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履行,如甲方违约,应按违约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
1、
2、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很多合作协议书都是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详细的出资协议书,仅供参考。
出资人:A公司
出资人:B公司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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